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,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,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和学术创新能力,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,加强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培育,强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,特制定此办法。
一、评选对象
该办法面向南京大学哲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论文须由学生本人完成,且作者为1人。
2.论文选题科学,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发展要求,能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。
3.论文内容有创新性,有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,能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。
4.论文研究方法科学严谨,逻辑性强,层次分明,详略得当,重点突出,结论可信,材料翔实,写作规范。
5.论文体例与选题匹配,各篇章结构完整合理,论点表述明确,论述语言严谨,图表清晰准确,相关文献引用合理。
6.论文遵守学术诚信,无抄袭、造假等行为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材料提交
1.当年度5月15日前提交完整的电子版论文(WORD及PDF格式)至xinxiangying@nju.edu.cn邮箱,邮件和论文命名为“学号-姓名-专业-论文题目”;
2.提交的电子版论文需经匿名化处理,正文和注释中不得出现作者、指导教师相关信息,违者取消评选资格;
3.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;
4.文字复制比在15%以上者,不得评选为优秀本科毕业论文。
(二)评审流程
1.学院初审。学院成立由5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人员组成的论文评审委员会,统一组织对论文进行初审;
2.校外复审。根据初审结果,实行双向匿名评审,统一将相关论文送至2-3位校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人员专家进行复审;
3.答辩终审。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答辩名单,由学院统一组织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答辩,答辩施行导师回避制度。未入选者由学院各二级学科组织答辩。
四、奖励办法
论文经评审和答辩后,被评定为优秀者,授予“南京大学哲学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”证书,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及以上的优秀论文评选。
五、其他事宜
1.“南京大学哲学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”评选不设名额限制,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,奖励真正具有学术性和一定创新性的论文;
2.其他未尽事宜,由院教学委员会在本评选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另行规定;
3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南京大学哲学学院
2025年4月11日